云南|全面推进事前承诺、信用报告应用

2021-02-20 10:14     相关链接: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发布28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精神,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尤其是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企业面临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发布了《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云南|全面推进事前承诺、信用报告应用

  《通知》从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等六大方面共28条措施,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于市场主体,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通知》第二十六条关于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措施中,对信用报告的应用作出规定,明确指出将“全面推进事前承诺、信用报告应用”。

云南|全面推进事前承诺、信用报告应用

  绿盾征信云南服务机构于2014年11月成立,依托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的平台优势,通过“互联网+中央统一大数据库+区域联合征信”的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当地人做当地事,当地机构为当地企业提供上门征信服务”的资源优势,并依法为当地企事业单位实时出具信用报告,为政府监管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专业、优质的信用服务,为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的不断推进助力。

 

分享到:

上一篇:  哈密市|2021年一号文件 信用报告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下一篇:  盐城市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

评论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