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启动物业企业诚信建设

2014-04-04 08:47     相关链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建立多方合力监管机制,促进物业企业信守诚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打造良好的小区居住环境。日前,本市研制了一套《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应出台了《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本市和外埠在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其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考评、公布和信用等级管理等,都要执行该《办法》的各项规定。至此,天津市对物业企业的信用考评有了尺度和载体,差别化管理有了依据和抓手。该《办法》有这样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建立合力监督机制,构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广大业主及其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掌握有其局限性,专业度不够,易造成监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对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履约、诚信经营,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定体系。《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取企业自我评价、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评价、街道和居委会评价、市和区县两级行政主管部门评价、专家综合评定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变由行政主管部门一锤定音为相关各方合议评定,充分考虑街镇、社区居委会的话语权,把属地监管的责与权有效统一起来,建立全面、客观、真实的物业服务监管评价体系,形成监管合力,督促物业企业不断强化诚信意识,规范管理和服务行为,增强守信履约能力,为推进清洁社区工程,建设美丽天津,更好地发挥物业企业专业服务优势,大力促进社区整体环境提升。

二是以考评服务质量为重点,把企业信用划分为五个等级

《办法》规定,在物业企业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管理项目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各评价主体的日常监管职能,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主要就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卫生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情况进行评价;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主要就企业落实两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决议、依法履约实施管理服务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区县房管局主要对企业推行服务事项公开公示、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投诉处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及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市国土房管局主要对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进行评价。

综合上述各项评价,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企业信用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即信用得分在90100分的,为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信用得分在8089分的,为良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AA;信用得分在7079分的,为合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A;信用得分在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B;信用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C

三是划定十条红线,触线企业认定信用等级为不合格

《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设定了十条不能触碰的红线,凡企业触碰其中之一的,经查实信用等级即定为不合格: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被媒体公开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聘用无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的;挪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退还装修保证金及其它应退还费用的;被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巡查公开通报后不及时整改,或者一年内被公开通报三次(含三次)以上的;退出项目管理时不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履行退出程序和相应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信息采集过程中,拒不上报信用信息的;以及经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十条红线的划定,给物业企业敲响了守法经营的警示钟。

四是奖优罚劣,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差别化管理机制

《办法》规定,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资质复核、达标创优、招标投标、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

对评定为AAAAA信用等级的企业,除在行业系统内部表彰外,选择优秀企业通过媒体在全社会进行宣传,参加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投标,以及参加物业项目达标评审时,给予加分奖励,树立优质品牌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对评定为A级的企业,区、县房管局应加强对其业务指导监督,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改进服务,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采取综合手段予以严惩。其中,评定为B级物业服务企业,列为警示企业。约谈其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相关街道(乡镇)、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核查该企业资质条件,不符合相应条件的,重新核定资质等级。同时,整改期间不得新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一年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对于评定为C级物业服务企业,列入整改企业。记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市、区县两级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管企业。通报相关街道(乡镇)、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约谈其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核查该企业资质条件,不符合相应条件的,重新核定资质等级。一年内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不得晋升资质等级。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另外,一级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外埠在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被评定为B级或者C级的,市国土房管局将评定结果书面报送住建部或告知外埠在津从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被评定为C级的,建议住建部降低其资质等级,外埠企业一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接物业管理项目。

分享到:

上一篇:  天津出台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设定十条红线
下一篇:  浙江嵊州上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

评论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