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公管办创新企业诚信结果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运用

2014-03-26 09:04     相关链接:中国嘉兴网     作者: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遏制恶性竞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海宁市公管办组织修订了《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自201431日起实施。

与原评标办法比较,新修订的评标办法有了较大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配合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企业投资零审批文件精神,全额外资或民营资本投资项目的发包方式将由投资人自行决定,这将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加快项目建设。二是减弱技术标对中标的影响。除大型复杂项目外,一般项目取消技术标或技术标打分,采用技术标合格通过制,商务得分和企业信誉得分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复杂项目保留技术分的,单个评委打分低于技术分60%的,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且判定该技术标废标。三是增加了商务标中主要材料、设备和分部分项报价的量化分,主要是为了遏制投标过度的不平衡报价。四是完善信誉分得分办法,信誉得分由企业诚信考核加分、项目经理加分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组成,从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

以上的创新办法是在日常的招投标过程中,根据海宁建筑工场特点结合相关法规规定修订的,这将更加符合我市建筑市场的实际,特别是商务指标的量化计分和信誉分与诚信体系考核相结合计分,更加注重招投标的诚信择优原则,是嘉兴市地区首创。今后,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恶意的不平衡报价、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良行为等,都将与招投标挂钩。这也要求施工企业(投标人)改进企业和施工现场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管理先进,市场行为规范,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好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将在海宁招投标市场、得到更多中标机会,因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将逐步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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