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档案编号: | CQ-49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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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入会须知 | |
发布时间: | 2019-02-08 | |
分类: | 管理制度 | |
内容: | 根据协会章程,加入本会须注意: 一、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 (一)赣州地区从事土木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制品生产和建筑科研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依法登记的相关社会团体,均可申请加入本会作为团体会员。 (二)凡从事第(一)款所述各项工作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会作为个人会员。 (三)外地备案登记的驻我市企业在批准时效内可申请为会员。入会后享受本地会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遵守本会决定; (三)在建设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个人会员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授权的协会机构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信息和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各级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关心支持本会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四 会员退会应书面提前告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会费一年交纳一次,凡累计两年未交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五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团体会员,其会员资格自然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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