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第39号令

2019-12-19 11:23     相关链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第3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3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 圩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

水利部部长陈 雷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 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 军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宝荣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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